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女检察官帮失足少女找到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08:13 南京晨报

  1994年,28岁的石翠平毅然从东南大学调到秦淮区人民检察院,如今,她是该院公诉科副科长兼青少年维权办公室主任。

  “公诉是项工作,更是门艺术”。从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到主诉检察官,11年来,石翠平与公诉席结下了不解之缘:全市人民关注的刘某某等人“11·28”涉黑聚众斗殴案;受中纪委关注的朱某、李某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虚报注册资本案;受全国人大常委
会关注的李某组织卖淫案……在这些颇有影响的大案法庭上,都曾留下石翠平义正辞严的声音。查办大案的背后,是她利用业余时间研读业务书案的付出。

  率先推出“劳动赔偿令”

  17岁的女孩王晓红(化名)与南京某公司会计李莉(化名)是朋友,在交往时,王晓红得知李莉的办公桌抽屉内有钱,于是她趁李莉不备偷配了抽屉钥匙。2005年1月25日晚,王晓红翻窗进入会计室,偷走抽屉内约1万多元的现金。案发后,大多数赃款被追回,综合多方因素,法院判处王晓红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石翠平在办案中了解到,王晓红出身于残疾人家庭,15岁即来宁打工。今年春节前夕,因打工收入有限,王晓红没能积攒工资带回家中孝敬父亲,因此动了歪点子。经过多方联系,终于在南京一家国有大型企业为王晓红找到了一份工作,厂里和“诚爱基地”共同对其进行帮教,用她的劳动所得赔偿受害单位。

  石翠平负责的青少年维权工作屡获殊荣:“南京市第一”,“江苏省第一”,2004年10月,秦淮区人民检察院被团中央和最高检察院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该院任兆清检察长在出席了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的表彰大会时,作为全国检察系统的惟一代表做经验交流发言。石翠平在全省首推的“圆桌式庭审”、“公益劳动服务令”、“劳动赔偿令”、“诚爱青少年成长基地”等诸多制度和举措,先后被《检察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和地方媒体进行了系列报道。

  为弃婴四处奔走落实户口

  2001年,石翠平偶然得知,家住城南的一户人家正在为小孩的户口犯愁。原来,这位名叫胡圆的女孩是一名弃婴,刚出生时就被家长遗弃在胡姓夫妇的家门口。转眼圆圆已长到了7岁,到了入学的年龄,可由于胡姓夫妇不符合《收养法》的有关条件,圆圆的户口一直挂不上,上学就成了问题。而如果交纳赞助费借读,也不是胡姓夫妇能承担起的。石翠平在走访后,将胡家的实际困难诉诸笔端,接连在媒体上发表呼吁文章,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在她的帮助下,胡圆终于如愿以偿,成为秦淮区一所小学的学生。

  自编青少年法制教育教材

  石翠平作为南京市第43中学的法制副校长,平时经常给孩子们进行法制讲座。她查阅卷宗档案、跑图书馆、到兄弟院学习、向专家咨询,多处搜集资料,连续加班100多天,精心编撰了《别样的花季》一书,后又自己垫付近3万元予以出版。该书内容涵盖案例警示篇、自救自护篇、法律法规篇、法律知识自测题四大部分,有效地填补了青少年法制教材的不足。现在,该书已被秦淮区政法委、秦淮区教育局列为青少年法制教育教材。

  亲人故去让她热爱生命

  说到娘家,她不禁红了眼眶。从记事起,三姐弟对父亲就非常敬畏,父亲的管教很严,女孩子不允许穿裙子。直到上大学,她才有了自己生平第一条裙子———警裙。这样一位让子女又敬又畏的父亲,却在50岁那年,因绝症离开了人世。后来弟弟挑起了家里的大梁,然而让她更想不到的是,1999年,弟弟在工作中意外身亡,年仅26岁,留下了一个6个月大的女儿。“也许苦难是一笔财富,磨炼我,让我珍惜生命,热爱工作。”她盈眶的泪水还是顺颊而下。

  石翠平参选感言:

  执法者首先应是一个公正、善良的社会人。执法为民,公道正派,伸张正义,是对每一个执法者的基本要求,是检察官职责的应有之义。假如说时间是一把锉刀,锉去了人的青春;失败是一把挫刀,锉掉了人的锐气;疾病是一把锉刀,锉短了人的生命,那么对事业的执者追求就是一座时代的熔炉,可以让所有的锉刀熔化,让生命不息、锐气常在、青春永存

  石翠平的故事将在今晚《南京零距离》同步播出。

  作者:束宇

  (来源:南京晨报)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