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不得限制女职工婚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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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08:15 东方网-文汇报 | |||||||||
决定明确规定,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决定规定,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决定同时规定,禁止录用未满16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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