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出租车在南京拉客 一旦发现最高罚1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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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08:16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滁州籍出租车决不容许在南京经营。记者昨天从南京市交通部门获悉,从即日起,凡是出租车超越许可范围异地经营等扰乱客运市场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了解到,近期有不少滁州籍出租车超越许可范围在宁异地经营,严重扰乱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目前,南京交通部门为迎接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的召开,正大力整治、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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