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实施“战略环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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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09:14 解放日报 | |||||||||
本报北京8月28日专电(驻京记者李文祺)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今天在第八届“绿色中国”论坛上指出,面对传统经济增长模式对生存环境构成的重大威胁,必须加强战略环境影响评价。 潘岳说,我国过去在制定重大经济政策时,缺少战略环评,很少考虑可能产生的环境后果。例如,大都市在规划中没有充分考虑环线路网带给城市交通、市民居住、环境安全的
潘岳说,为了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战略环评,把战略环评制度付诸实践。 潘岳指出,规划环评作为战略环评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实施两年,开始进入国家宏观经济决策程序。上海市与河北省对规划环评发布了政府令和文件,推动了辖区内的规划环评,为我国规划环评的开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今后我国将依法在土地开发、流域、区域和海域三个不同区域以及工业、农业、能源、城市建设、交通和林业等十个专项规划中大力开展不同层次的规划环评。对未列入专项规划且规划未经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原则上不受理项目环评报告;项目在规划中,但规划未依法进行环评的,原则上暂缓受理项目环评报告;对于已开展规划环评的,规划内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以依法在审批程序上和内容上予以简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