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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41份合同暴露四大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09:27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宋洁)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了解到,从今年3月开始的第一阶段打击合同欺诈专项执法行动中,工商部门共检查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10134户,检查各类合同37441份。检查中发现,我市企业合同中存在着四大问题。

  口头协议 现货交易比重大

  特别是一些经济比较落后的区县,相当多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自我保护意识差,在交易活动中不签书面合同,仅有口头的“君子协议”,热衷现货交易。对此工商部门提醒,一旦口头协议出现纠纷,很难区分责任,难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未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检查中发现未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的有1911份,占检查合同总数的5.1%。其中以农副产品订购合同、装饰装修工程合同、旅游合同、中介合同为主。据了解,这些未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的企业,有的确属业务特殊,需要结合企业情况拟定合同,但未经合同监管部门审查、备案。有的则完全可以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根本没必要自己拟定合同文本。

  合同条款存在问题多

  检查中发现合同条款有问题的有1824份,占检查合同总数的4.87%。其中,必备条款缺失的有732份,占有问题合同总数的40.13%;解决争议条款有问题的有490份,占26.86%;条款显失公平的有477份,占26.15%;主体资格存在问题的有33条,占1.8%;存在其他问题的92份,包括漏填、少填、文字表述含糊不清等,占5.04%。

  签订合同疏于对方主体资格审查

  检查中发现相当多的企业在签订合同前,不审查了解对方的主体资格,包括对方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资质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也很少通过工商部门对对方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这样签订的合同极容易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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