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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一日起性骚扰,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09:40 金羊网-新快报

  全国人大昨通过新妇女权益保障法,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

  这是我国法律首次明确反对性骚扰

  综合新华社电 我国法律首次明确反对性骚扰!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昨日上午表决通过的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
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规定将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在昨天下午的全国人大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表示:具体怎样认定一个行为是否是性骚扰,可能会通过一些具体的法规,包括在审理个案中的司法解释来确定。

  至于第一次将性骚扰写入法律,信春鹰认为是基于三种情况:一是性骚扰问题受到社会各方面的高度关注;二是性骚扰确实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三是性骚扰的概念,第一次进入我国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表明了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信春鹰在谈到关于性骚扰相关惩罚时指出,中国把性骚扰的法律责任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相衔接,这样就使得这样一个规定具有可操作性。

  按照法律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害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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