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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5次敬礼“三不”车主认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10:32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玉州讯 俗话有说“事不过三”。但交通民警为了教育交通违法的驾驶人,连续多次向驾驶人敬礼,最后,这名拒“不承认有违法行为、不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回答民警询问”的摩托车司机,深为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耐心教育所感动,终于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主动要求接受处罚。

  8月25日上午,在玉林城区人民路南江路口,突然,一辆二轮摩托车不顾交通信号指示
,快速穿越停止线抢行进入路口,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停,在这过程中,民警向驾驶人林某敬了一次礼。把摩托车带至路边后,执勤民警再次向林某敬礼并请司机出示证件,林某怒气冲冲地说:“凭什么给你证,你干吗不把自己的证件给我!”民警听了,当即当挂在胸前的工作证递给林某,同时第三次向其敬礼,请林某配合民警检查,可林某仍怒气冲天,极力否认自己违法行驶。民警耐心、仔细倾听余怒未消的驾驶人申辩,第四次向林某敬礼,语气平和地指出其路口抢行、穿拖鞋驾车的行为已经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民警苦口婆心的教育下,林某的态度有所转变,但还不愿意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为了达到真正教育交通违法这的目的,民警又一次向林某敬礼。在连续5次敬礼后,林某终于被感动,为自己的行为后悔不迭,说出了自己因误解民警严格执法是为了多罚款,才固执坚持“三不”对策,为了表示自己的歉意,林某主动请求民警给予自己严厉处罚,还表示愿意担任交通法律法规义务宣传员。

  (林增崇)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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