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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专利保护联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11:05 法制早报

  -保护知识产权系列之三:专利领域的另类出路

  业内人士评论:侵犯专利权就是变相盗窃,我们保护专利的困境就是因盗窃而产生的痛楚

  □本报记者张有义

  今年8月初,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了索尼电子(无锡)有限公司提出的有关管辖权异议的上诉,并裁定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朗科公司诉索尼侵犯其闪存盘发明专利权的案件。被人们称之为“国际巨头在华专利侵权第一案”的 “朗索”案件获得重大进展。

  天津“十八街”麻花生产企业桂发祥麻花饮食集团的负责人致电本报记者说:“往后放心吃我们的麻花吧,你再也不 会受到迷惑了!”去年,桂发祥麻花饮食集团表示在市场上发现有企业出售与“十八街”麻花相似包装的商品,涉嫌侵犯了桂 发祥麻花饮食集团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并请求市

知识产权局查处侵权企业。桂发祥麻花饮食集团认为,某企业生产、销售的麻 花在包装袋、包装盒和图形、色彩4个方面与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的“十八街”麻花包装相似,足以误导消费者。近日,在天 津市知识产权局的调解之下,该企业终于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业内人士评论,侵犯专利权就是变相盗窃,我们保护专利的困境就是因盗窃而产生的痛楚。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199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专利申请134239件,比上年增长了12250件,增 长率为10.0%。其中,国内申请109958件,国外申请24281件,分别占当年总量的81.9%和18.1%。 在全部申请中,发明专利为36694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为57492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为40053件,分别占当 年总量的27.3%、42.8%和29.8%,分别比1998年增长2.0%、11.9%和15.7%。截至2002 年3月31日,我国的专利申请累计已超过120万件。

  对于法院来讲,对于侵犯专利权案件的审判也同样遭遇了很多困难。

  而这些案件,即专利权保护的难度在于成本较高,资本要素和知识要素的结合较为困难,这无疑是我国生产力进一步 发展的桎梏。

  如何减轻行政机关和法院的压力,如何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呢?

  专家建议,要解决这个问题,应当建立专利权交易市场,也就是一种专利权保护的企业联盟机构,代理专利权主体进 行国内与国际的专利申请。联盟机构通过专业人士对委托人提出的产品或技术进行评估,确定是否代理申请。申请费用以及年 费由联盟机构来承担,并向委托人收取少量的联盟基金,但专利的收益由联盟机构和专利权人按一定比例分成,为联盟机构的 长远发展提供保障资金。在资金富余的情况下联盟机构还可以对一些看好的专利技术进行风险投资,可以通过投资来获得独占 性的转让权,然后通过对专利技术的转让实现其投资的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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