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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涉外重婚年底联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11:05 法制早报

  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问题接踵而至 求证单身遭遇尴尬

  谁来证明我的单身

  是否单身关乎涉外重婚年底联网将辨真伪

  专题策划姚辉 □本报记者曹芃

  家住山东青岛的张丽娟,含辛茹苦12年等待丈夫从美国回来,1995年已经拿到绿卡的丈夫在回国探亲期间,和 一个单身女青年相识,后在青岛市按涉外婚姻规定领取结婚证。张丽娟按重婚罪将丈夫告上法庭,但是按国际法这第二次婚姻 有效,于是这背信弃义的丈夫最后扔下发妻不顾,于1998年3月带着第二个妻子及第二次婚姻所生的孩子去了美国。

  记者近日从广州市民政局获悉,近年来,涉外婚姻中的重婚现象越来越严重。这种现象的产生主要是因为外籍人士的 婚姻状况很难掌握。民政部社会事务管理司的刘副司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即使针对涉外婚姻中的重婚现象我们已经做了 很多工作。去年开始实行的新《婚姻登记条例》中,专门修改了涉外婚姻登记制度。我们在新条例中,对外籍以及港澳台人士 要与中国大陆居民结婚的,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法院开具单身证明,方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有很多人的单身证明并不是 其居住的法院开具的,由于我们的技术力量有限,无法辨识其证明的真伪,因此,无法遏制涉外婚姻中的重婚现象。”

  为防止有人利用外籍身份骗婚或重婚,民政部目前已经研发出一套涉外婚姻登记系统,并分发到各省(市)涉外婚姻 登记处试用,预计将于今年年底实现全国联网。据悉,这套系统可以在网路上识别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外籍人士所出具证明 的真伪。

  自2004年1月1日《新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新条例中更多地体现了婚姻登记人性化的一面,简化了旧婚姻 登记制度中一些烦冗的环节,但是这其中,也有很多人因为新条例遭遇了尴尬,从中也凸显了《新婚姻登记条例》后引发的许 多怪现象……

  当《新婚姻登记条例》给人们的生活带来越来越多的不便,民政部门就此采取了那些措施?记者从民政部社会事务管 理司获悉,预计2005年年底将首先实现涉外婚姻全国联网。这套系统还可以在网络上识别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外籍人士 所出具证明的真伪。

  贷款无单身证明遭遇“拦路虎”

  “没有结婚就是单身嘛!还需要证明?来来回回跑了一大圈,嘿!发现竟然无法证明自己是单身!”2005年7月 10日一早,在天津市河西某软件公司上班的蒋先生就致电本报,大倒苦水。

  蒋先生想贷款买房,当他来到建行某支行办理贷款手续时,工作人员告诉他需要开具单身证明。但是从单位到社区居 委会,再到民政部门,“竟然没有谁愿意为我开这个证明”。

  记者经过多方了解发现,像蒋先生这样的单身族,在办理有关贷款手续时需要单身证明,却处处碰壁,“求证”无门 的不在少数。那么,他们为何需要婚姻证明?又到底该由谁来证明?

  “未婚证明主要是为了避免可能发生的财产纠纷问题,如防止已婚者冒充未婚者购房而引发财产纠纷。”建行北京分 行住房金融部门客户经理胡先生对记者说:“如果取消未婚证明,有可能出现夫妻两人以一个人的名义申请按揭贷款的情况, 但是作为抵押物的房屋产权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这样一旦还贷出现问题,银行对房屋的处置就会涉及到另一配偶的权益,出 现处置困难,贷款风险由此增加”。

  胡经理还表示,目前情况下出于规避资产风险考虑,取消未婚证明对银行来说是不现实的。

  已婚生子谁给孩子落户口

  蒋先生为自己证明单身难,家住北京市海淀区的陈先生为了证明自己的已婚身份同样遭遇了尴尬。

  陈先生是2004年春天结婚的,今年初妻子身怀六甲,陈先生在惊喜之余却多了一些麻烦。根据计划生育政策,陈 先生在知道妻子怀孕后到当地的民政部门申请准育证,没有想到,当他出示了户口簿之后,民政部门说他的户口簿婚姻状况一 栏是未婚,不能申请领取准育证。陈先生随后出示了结婚证,民政部门的答复又是“这不是我们这里发放的结婚证,我们不能 根据这个证实你的已婚身份,你还是要到当时发放结婚证的地方开具证明,我们这里才能给你开准育证。”现在,陈先生为了 开具结婚证明不得不回妻子的老家江西一趟。临行前陈先生很无奈地说:“现在的结婚证还能证明什么?”

  记者随后以当事人的身份走访了不给陈先生发准育证的海淀区某街道办事处。当办事处计生办的同志对记者说,结婚 证不是当地发放的,要求记者到原结婚登记单位开具结婚证明的时候,记者反问,“如果是在您这里结婚登记的,现在因为其 它的街道办事处不承认结婚证的有效性,是不是也能到您这里开具证明,证明结婚证的有效?”记者得到的回答是:“这是我 们工作上的问题,没有必要向你解释。”就这样的状况,究竟谁能证明公民的已婚或者单身身份?民政部门又把责任推给了当 事人所在单位,“你们可以到单位开证明,证明是不是结婚了。”

  说到单位,为了贷款,证明单身求助无门的蒋先生有话说。

  为求证单身遭遇盲区

  为了开到一纸单身证明,蒋先生介绍说:首先来到所在单位,有关人士以“现在不掌握员工个人的婚姻状况”为由拒 绝开具证明。

  事实上,《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结婚的当事人双方不需要再像从前那样到各自的单位开具介绍信。只是带着各 自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就可以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因此,单位不掌握职员的婚姻状况,也就不能为当事人开具婚姻状况证明。

  蒋先生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解释,由于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中明确规定“结婚和离婚完全是婚姻当事人个人 的事,是不需要别人来证明的”,因此居委会现在也不掌握居民个人的婚姻状况,无法开具这个证明。不过社区工作人员推荐 他到区民政部门试试,但民政工作人员告诉他,无论是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前还是实施后,民政局都没有被授权办理未 婚证明,因此民政局没有权力也没有义务来开具未婚证明。

  记者就此采访了民政部社会事务管理司的许副司长。许副司长介绍,到各区一级的基层民政局就能开到婚姻状况证明 。但记者致电北京市朝阳区和海淀区的政务中心婚姻登记处,他们的回答不尽一致,前者的答复是,只要凭单位的证明,加上 户口本、身份证等就能办理;后者则表示,如果当事人是国有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凭单位证明到民政部门办理;而 民营企业的员工则必须先到单位所在社区开具证明,“如果社区不肯出具,那么民政部门就办不了”。

  无法证明单身几家“欢喜”几家愁

  在蒋先生无法证实自己单身;陈先生又为自己的已婚寻求证明的时候,记者来到了中国政法大学,就此问题采访了法 学院的郑永流教授。郑教授说,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中确实存在一些漏洞。郑教授也讲述了自己听说的一个相关案例。

  小刘是湖南人,大学毕业后留在北京工作,户口落到了湖南老家。在北京工作期间与北京女孩小谢恋爱结婚。结婚两 个月以后小刘被调往深圳分公司,在深圳遇到了“红颜知己”阿丽。小刘在与阿丽交往的过程中隐瞒了自己已婚的事实,时间 久了阿丽开始催促小刘结婚。情急之下小刘想到自己的户口簿上婚姻状况还是未婚,于是拿着户口簿、身份证,与阿丽在深圳 登记结婚了。

  “像这个案例中,小刘很明显已经重婚,但是由于《婚姻登记条例》中存在漏洞,如果没有人揭发,他的两个婚姻就 始终存在。事实上,这是新条例中存在的问题。以前,要结婚,首先要由单位开具介绍信。新条例中取消了这个步骤,这意味 着只要带着户口簿和身份证就可以登记结婚。这从某种程度上简化了婚姻登记的程序,但是由于制度不健全,也为一些不法者 提供了可乘之机。”郑教授说。

  为什么会出现这些漏洞?郑教授解释说:“由于婚姻登记是由民政部门管的,而户籍又是由公安部门管理,这是两个 独立的部门,就造成很多人即使结婚了,但是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户口簿上登记在册的还是‘未婚’。民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又 没有沟通,因此,造成在婚姻登记与户籍管理上漏洞百出。”

  婚姻生活也许每个人都经历或者即将经历,它几乎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记者就《新婚姻登记条例》中存在的问题请 郑教授谈了一些解决的办法。郑教授说:“就我个人认为,《新婚姻登记条例》的实施原本是为了让婚姻登记的手续由繁而简 。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事先没有考虑全面的。要想把这些问题妥善地解决,民政和公安部门首先要建立良好的沟 通,现在社会,网络十分发达。民政和公安部门建立网络联系并不困难。如果在当事人进行了婚姻登记的同时通过网络在公安 部门备案,让企图钻法律漏洞的人无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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