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不开发票可拒缴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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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11:22 江南都市报 | |||||||||
家长还可拨12358举报物价部门必给答复 本报讯 记者胡骅、皓琳、实习生杨洁报道:昨日,记者从省物价部门获悉,如果学校不提供正式财政发票,学生家长 可以拒绝缴费,并可向12358价格举报热线举报,物价部门将做到件件有回音。
据了解,江西省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标准日前已正式出台。“一费制”学校不得从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中牟利, 更不得强制学生办理保险、征订和购买教辅材料,并都须通过公示栏、招生简章和作业本封底刊登收费标准等形式,让家长明 白缴费。 中小学校开学后,江西省物价、财政、教育和纠风等部门将联合对各校教育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一费 制”收费规定的,将予以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教育乱收费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江西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会认真受理和查处教育乱收费的举报投诉,努力做到件件有回 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