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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走进村 纠纷不出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11:36 经济日报农村版

  经济日报农村版记者 杨彬

  近日,在山东省惠民县麻店镇万家村的村民代表大会上,村民代表们正商议着村里机动地承包的事。村党支部书记万洪芳说:“现在村里修路急需用钱,我的意思是把机动地的承包费一次性收上来,应应急。”“不行!”他话音未落,几个声音同声反对。村民代表万福顺站起来说:“咱镇上有文件规定,承包费一般是一年一交,对兴办公益事业确实需要
资金的,最多一次收取3年……”“对!”另一代表说,“我们村修路用钱,可怎么样也不能坏了规矩,文件上说怎么办,我们就怎么办,不够的钱我们另想办法。”代表们你一言我一语,最后一致同意按镇上文件规定办理,这里文件规定就是《麻店镇村级规范化管理十项制度》。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中新的矛盾不断出现,有些纠纷处理起来相当棘手。特别是有些村干部对有些

政策法规理解不透,经常出现好心办了糊涂事。针对这一情况,麻店镇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村级规范化管理十项制度。这十项制度包括农村财务、宅基地管理、土地承包、殡葬改革、民主议政、群众上访、治安联防、纠纷调解、扶贫帮困、村干部奖惩等,几乎包括了农村工作的各个方面。

  有了这些制度,村干部有了主心骨,工作起来得心应手。盖北赵村村委会主任赵连青说:“以前出了事光知道找政府往上推,现在有了‘尚方宝剑’,大胆工作出不了错。”制度出台后,不少村民心里也亮堂了,哪些事情受政策保护,哪些事情属额外要求一清二楚。有几个不符合规定想批二胎、不够条件想要宅基地的村民,主动把申请要了回去。原来的村调解委员会也只能充当“和事佬”,现在有了纠纷主动介入,按“本本”调解,双方心服口服,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农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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