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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修正案将举行立法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11:52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汲传排实习记者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安建昨天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于9月27日在北京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有关内容举行立法听证会。这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中举行的首次听证会,也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历史上的第一次听证会。

  听证会听证事项是: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
费用八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修正案(草案)将其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该减除费用标准是否适当?听证陈述人由15名至20名公民以及有关方面代表组成。凡年满18周岁,有工资、薪金收入的公民,均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报名日期为:8月28日至9月5日18时。

  安建介绍说,修正案(草案)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既涉及国家对收入分配的合理调节,又直接关系广大工薪收入者的切身利益,为社会普遍关注。就修正案(草案)有关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举行立法听证会,旨在进一步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推进立法民主。

  网络编辑:李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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