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规范学生课业活动 参加课外班须家长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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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16:29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据《江南时报》报道:记者从扬州市教育局获悉,新学期,扬州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举办“延长班”和“解难班”,给放学后没有父母监护的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由于这不属于正常教学课程,学校可以合理收费,但入班学生必须经家长签字同意。 扬州市有关部门规定,学校为学生提供正常教学项目之外学习和生活服务的,可适当收取费用,比如:社会实践活动、住宿、学生体检、代办校服和学生蒸饭及代伙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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