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警“误”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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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18:16 扬子晚报 | |||||||||
“许某等4人赌博案,参赌人员分别罚款200元,派出所×××主办,审核扣0.2分,因为身份证明未注明出处;袁某无证驾驶机动车辆案,对袁某拘留3日,交巡警大队×××主办,审核扣0.2分,因为行政处罚告知笔录未告知有哪些证据……”这是8月27日泗洪县公安局法制部门在局域网上公布的当日审核的卷宗“失误”情况。据了解,自今年以来,泗洪县法制部门每天都及时将当日民警办结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在网上公布。
以往,泗洪县公安局法制部门,发现民警办结案件存在问题,会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办案民警改正。然后,每季度集中通报一次。为了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法制部门征求局领导意见后,每天都将当日案件审核情况及时在网上公布。民警办理案件存在哪些失误,大家一看便知晓。 此举,对民警们触动很大。民警曾海鹏说:“在网上曝光失误,这是一件好事,不光对责任人起到促进作用,而且我们还可以从公布的失误中吸取教训,做到下不为例……”(许昌亮 徐明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