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每天在校不得超过六小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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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18:16 扬子晚报 | |||||||||
新学期在即,常州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团日前发出《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重申减负措施,明确规定:小学生每天在校时间不得超过6个小时,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 通知要求各学校必须严格控制中小学生在校活动时间,小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必须严格控制在6小时以内(1—4年级应适当减少),初中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必须严格控制在7小时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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