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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首次向公众公开征集法规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18:35 新华网

  新华网石家庄8月29日电(记者朱峰)从即日起,《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将在河北省主要媒体上全文刊登,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意见,这是河北省政府立法史上的第一次。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是按照河北省政府的立法计划,由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交管局起草,河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改,形
成了这次公开征集意见的《办法(草案)》。公开征集对这个《办法(草案)》的意见,在河北省政府立法史上还是第一次。河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张国钧告诉记者,之所以打破过去较封闭的常规而公开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意见,主要是因为政府正大力提高立法透明度,以后就是要开门立法,最大限度地让人民群众知晓立法的项目、立法的内容、立法的进程,吸取群众智慧,把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好。

  据介绍,《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将全文刊登在河北省主要媒体上,各界人士可以将意见寄送各设区市的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也可以直接寄送到河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征集意见的时间截止到2005年9月30日。除《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外,河北省还将继续探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法律意见的有关事宜,以后其他一些法律法规的立法,也将先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使之逐步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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