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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黄山市被征地农民可办理养老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0:2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 黄山市政府日前出台了《黄山新城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为新城区被征地农民建立养老保险。

  办法规定,对实施统一征地后人均拥有耕地面积不足0.3亩,且无法给予异地移民安置,年满16周岁以上农业人口,可申请参保,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补贴卡》。个人账户的缴费标准分为A、B、C三档。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次月起且必须在征地安置
基准日之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标准为:未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资金个人账户,每人每月100元。建立个人账户的,A档每人每月150元、B档每人每月170元、C档每人每月210元。

  基本

养老保险资金个人账户资金,由被征地农民按选定的缴费标准缴纳。政府出资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等方面筹集。当被征地农民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基础养老保险金之外的部分,按月从其个人账户中支付,个人账户资金用完不足以支付时,由政府补助金支付,被征地农民死亡时,其基本养老保险资金个人账户中的本息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者。(记者 颜耘 赵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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