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问责”如治“白蚁”雍西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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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1:09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昆明市富民县工商局一位科长在办理一家企业的登记手续时,仅仅因为没有一次性告知对方需要办理的全部手续和态度较生硬,即遭撤职。两年中,该市共有46名公务员因“小事”受罚。(《工人日报》8月29日报道) 这让人想起两则古代故事:一是“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二是刘备遗诏嘱其子“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由此观之,该制度对政府执政能力建设是否有益,对干
“群众利益无小事”。在笔者看来,在公务员中大力推行“小事问责”,其意义不仅仅止于泛泛而谈的防微杜渐上,它正切中了时弊。就目前公务员履行职责的普遍情况而言,不乏不作为、乱作为之类的不良现象存在。这些现象如果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自然难逃处罚,但如果后果不严重就得以放任,其必然形成风气,这种风气对政府执政机体的危害,就无异于白蚁蛀堤。 有一种说法是“细节决定成败”。我认为,目前政府提高执政能力的工作更应该注意把好细节。如昆明市的举措,对在服务对象面前办事拖拉、态度生硬的公务员给予及时处罚,不仅有利于提高政府的服务水平,还能比较有效地防止公务员以刁难当事人为手段索取“好处”,促勤又促廉。 如果在公务员的履职作为方面,都能全面及时地做到“小事问责”,治住那些“白蚁”,公务员履职作风的切实优化,官场风气的切实净化,必然使政府的执政能力发生质的飞跃。而且,在到位的防微杜渐警戒面前,公务员个人也得到了比较有效地保护。 作者:雍西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