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小事问责”制引争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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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1:26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据《工人日报》报道,昆明市富民县工商局一位科长在办理一家企业的登记手续时,仅仅因为没有一次性告知对方需要办理的全部手续和态度较生硬,即遭撤职。而这正是昆明市大力推行“小事问责”制度的生动体现。两年中,该市共有46名公务员因“小事”受罚。这一现象在当地公务员中引起了震动,并在各界引发了“该怎样爱护干部”的热烈讨论。
“小事问责”的推出,让一些习惯于“盛气凌人”的公务员感到了压力。据统计,昆明市近两年来共问责案件26件,涉及19个单位和部门的46名公务员。但该市有关人士认为,问责与爱护干部不仅不矛盾,恰恰相反,正体现了对干部的负责。 一位副处级干部表示“难以理解”。他说:这算多大的问题?令许多公务员“寒心”。另有一些公务员认为:干部本来就很辛苦,上级应该更多地关心他们,帮助他们。如果动辄问责,会束缚他们的手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