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长要求执法可罚可不罚原则上不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1:44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 卢华 实习生 郑海红)昨日,西安市公安局城市管理支队正式成立,西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董军要求,执法中可罚可不罚的原则上不罚。 据悉,西安市公安局城市管理支队为市公安局派出机构,西安市公安局城市管理支队主要职责为依法配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止和处置干扰妨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及违反治安管理条理等行为和案件,并与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各职能部门一起
西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董军要求说,城市管理支队执法人员要不断转变执法观念,坚持文明执法。执法中凡是可以处罚也可以不处罚的违法行为,原则上不予处罚,重在教育;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作到讲清道理,以理服人;在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时,要关注和考虑相对人的实际困难;要尽量减少大规模的执法行动,以减少大规模行动对经营者正常经营活动的冲击。 支队长黄安生向记者介绍,新成立的西安市公安局城市管理支队成员由西安市一万余名公安民警中挑选出来的70多位民警组成。同时,执法人员工作时需携带警官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