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合伙造假文件骗车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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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1:57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傅沙沙)做生意缺钱的高某与好友苏某合谋使用虚假证明文件,与北京汽车市场投资管理中心签订贷款购车合同,骗取该中心21万余元。日前,高某和苏某因犯贷款诈骗罪被海淀法院分别判处11年和3年有期徒刑,并处以每人5万元的罚款。 经审查,2003年,高某经营水产缺钱,苏某提出以虚假购车方法从银行贷款,但要保证按时还贷。他们使用虚假证明文件,在北京汽车市场投资管理中心担保下取得建行北京西
法院认为,高某、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结伙骗取银行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贷款诈骗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