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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校学费10%资助贫困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2:27 北京晨报

  晨报上海专讯 2005年秋季开学在即,为确保今年新考入普通高校的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前日,上海市教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的通知”。在通知中,上海市教委要求各高校必须从当年所收学费中足额提取10%的经费,专款专用,通过各种方式对贫困家庭学生进行资助。

  与此同时,在下发的通知中,上海市教委还要求各高校适当提高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的报酬,原则上不低于8元/小时?穴按照相关规定,从7月1日起,上海市非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6元?雪。

  上海市教委强调说,各高校要按教育部的规定,必须保证专款专用。市教委还将进行专项检查,对未按规定执行的高校将给予通报批评。

  《东方早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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