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贫困生可享国家助学奖学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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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3:35 山西晚报 | |||||||||
本报8月29日讯(记者程洁)今后,我省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本专科学生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可享受到“国家助学奖学金”资助,这是今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的。 为进一步加大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力度,确保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经国务院批准,从今年开始,中央政府每年出资10亿元设立“国家助学奖学金”。据了解,这项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两部分。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
省教育厅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国家助学奖学金按年度申请和评审,每年9月开始受理申请,当年10月31日前评审完毕。我省高校学生可根据国家助学奖学金申请条件,按学年向所在学校申请(每学年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并递交《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或《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但在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我省各高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国家助学奖学金名额,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组织等额评审,并在正式确定资助学生名单之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 国家奖学金由各高校统一发放给获奖学生本人;国家助学金由学校按月发放给学生,或直接打入学生每月的伙食卡。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张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