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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状告司法部败诉 试卷答案被认定与人雷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5:04 重庆晨报

  本报讯(特约记者郑伟)8月29日下午2时许,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民警状告司法部”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吉林白山民警孙振国等三名考生的诉讼请求。对此,孙振国并不满意一审判决结果,明确表示将上诉。

  成绩无效民警上告

  吉林白山市公安局法制处民警孙振国去年参加了全国司法统一考试,司法部在没有向孙振国出示任何违纪证据的前提下,单方面确认孙振国违纪———试卷答案与他人95%雷同并做出孙振国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两年内不许参加考试的决定。

  去年12月22日,孙振国一纸诉状将司法部告上法庭。

  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发布的《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认为司法部作为国家司法考试的主管部门,有权根据国家司法考试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关规范,以保障该项考试顺利进行,司法部对国家司法考试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具有作出相应行政行为的职权。

  法院认为司法部在司法考试中对孙振国等3名吉林白山考生违纪处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孙振国等3名白山考生认为司法部所作上述决定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理由不能成立,对三人分别要求撤销该决定的请求不予支持。

  意料之中的败诉

  “司法部的做法不正确,法院的判决也不公正,我会以上诉的方式为自己讨公道的。”昨天下午孙振国在就此判决结果说。对于一审判决结果,孙振国始终表示是在意料之中的事情。他解释说,试卷雷同现象的出现足以证明在司法考试过程中有人作弊,从国家、社会利益的大局出发,无论是司法部还是法院都不想这部分人在此诉讼行列中浑水摸鱼、蒙混过关。

  司法部修改司考规章

  司法部7月29日出台《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将原来的《考场规则》及《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调整为正式的部颁规章。新颁布的《规则》和《办法》对国家司法考试的考场纪律以及违纪行为的处理在内容和程序上作出具体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如果司法部没有错,为何还要在我将其诉之法律之后修改其规章制度?”29日,孙振国首次对不久前司法部修改其法规一事公开提出质疑,他认为既然修改了规章制度就表明司法部已经承认自己的这些规章制度不规范或者存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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