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售商明年起不得再卖疫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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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5:51 山西晚报 | |||||||||
本报讯 药品零售企业将不得再经营麻醉药品、疫苗等药品。这是记者昨天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的。 据了解,国家药监局最新印发的《关于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将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要求》规定,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疫苗、以及
此外,注射剂、医疗用毒性药品、二类精神药品、上述(一)以外其它按兴奋剂管理的药品、精神障碍治疗药(抗精神并抗焦虑、抗躁狂、抗抑郁药)、抗病毒药(逆转录酶抑制剂和蛋白酶抑制剂)、肿瘤治疗药、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和曲马多制剂、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和激素、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其他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在全国范围内做到凭处方销售。 据《竞报》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张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