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调查组建议撤销校长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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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6:3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受到性骚扰女教师告校长》后续 本报讯(记者厉莉) “禁止性骚扰”前日终于名正言顺地出现在我国的法律中,状告校长性骚扰的重庆女教师小文(化名)是否会申请改变立案案由?昨日,其辩护律师表示:“现在不改变案由也对我们很有利。”
前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妇女权益保障法》,首次明确规定了遭受性骚扰的妇女,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小文的辩护律师彭林称,由于《妇女权益保障法》要从12月1日起才正式施行,他们不打算重新以“性骚扰”为案由打官司,仍以“侵害人身权”告校长。不过,彭林认为,虽然法官会依照现行法律判案,但“性骚扰”一词首次出现在我国法律中,其立法倾向肯定会对法官判案有一定指导的意义,对保护小文的权益也有利。 据悉,“女教师状告校长性骚扰”一案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几天,北京有关法律专家、社会学专家及新闻媒体代表正在对此案作专题讨论。巴南区也成立了以区纪委、区委宣传部、教委、妇联等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调查组认为,小文所在学校校长在“生活方面确实做出了一些与党员领导干部身份不相称的事情”,建议该区教委和当地镇党委免去其校长职务,并调离学校的处理。 由于太多“眼睛”和“嘴巴”的关注,小文感受到了非常大的压力,她不愿再接受媒体的采访,手机也一直关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