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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检方狠招治“老赖” 对拒不执行者提起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6:43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见习记者蒲哲通讯员江君报道:法院判决已经两年,但因肇事司机“赖账”,车祸中受伤的柳羽(化名)至今没全额拿到近8万元的赔偿。昨日,洪山检方依法使出“狠招”,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对个体司机刘某提起公诉。这是新《刑法》实施以来,洪山区检察院首次公诉拒不执行判决案件。

  2003年1月24日,柳羽乘坐个体司机刘某的面包车外出,在黄陂区境内发生追尾事故
,柳羽受伤。随后,二人因赔偿问题发生了纠纷并打起了官司。同年10月,洪山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刘某应赔偿柳羽医疗费等共计7.9万元,要求在判决生效30日内一次性给付。

  但判决生效后的近两年时间内,刘某一直以无钱为由拒不赔付。而在2003年11月,保险公司就已经赔付刘某3.3万元;2004年1月,刘某将面包车出售,又获得现金4.2万元。为此,洪山区法院多次通告刘履行判决义务,并先后于2004年2月、7月,两次对其处以15天拘留,但刘仍拒绝赔付。今年2月,洪山警方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将刘某刑事拘留。此后,刘被检方正式批捕,才将医疗费交到了柳羽的手中。

  据洪山检方介绍,目前,因拒不执行判决而导致的“执行难”比较突出,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也容易诱发人们对法律尊严的怀疑。但法院对这种行为,只能采取罚款、拘留等民事制裁。从全国来看,对拒不执行判决罪的起诉、判决还不多见。检方希望刘某被提起公诉的案例,能为建立法院执行威慑机制进行有益探索,在一定程度上化解法院执行难。

  根据我国《刑法》第313条的规定,对拒不执行判决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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