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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好友5500元 宋某被刑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7:02 北方新报

  北方新报

  本报讯 (实习记者 韩殿臣 通讯员 张 文 刘涛)因为盗窃好友银行卡上的5500元钱,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宋某被刑事拘留。

  据了解,失主张某和宋某都是赤峰人,他们是同学,又是从小长大的好朋友。8月18日
,张某的家人给张某往银行卡上汇了5500元钱。22日,张某到学校附近的某银行取钱时,发现钱已经被人取走了,他马上向赛罕区公安分局刑警三中队报了案。民警从该银行的监控录像中确认钱是被张某的同学宋某取走了,随即将宋某传唤到了赛罕区公安分局刑警三中队。经审讯,宋某招认,因为和张某是同学,又经常和他一起去银行取钱,所以暗地里记住了张某的银行卡密码,当得知张某的家人在8月18日给其往卡上一次性汇了5500元钱后,宋某便于8月20日12时5分将钱全部取出。

  8月26日,赛罕区公安分局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将宋某刑事拘留。(来源: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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