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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局直面“热点”“流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7:11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8月29日报道记者刘玉波

  有些违法旧村改造项目一直没停工?开发商交了罚款房子就合法了吗?就真能办房产证了吗?执法部门下一步到底准备怎么干?连日来,本报连续推出的“聚焦省城‘野楼盘’”系列报道引起了有关方面和执法部门的高度重视。今天上午,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专门通过本报,就目前出现的一些“流言”和普遍关心的“热点”作出明确解
释和回应。

  ■开发商交了罚款,房子就合法了吗?

  据读者反映和记者实地走访,10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后,不少违法旧村改造项目售楼处便宣称:“只要开发商交了罚款,房子就合法了,购房者就能办房产证了。”

  针对上述类似“流言”,这位负责人明确予以回击: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建违法项目的开发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进行相应的处罚,这与这些房子今后能否合法化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罚款,是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对开发商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的处罚。至于罚款后项目合不合法,仍然要看房屋是否符合济南市用地和建设规划,但这是由济南市国土和规划等主管部门来认定的。也就是说,“罚款”和“办证”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罚了款就都合法了”这种说法显然站不住脚。部分开发商和售楼处工作人员故意将两者扯在一起,明显有意混淆视听。

  ■部分违法旧村改造项目为何一直顶风施工?

  根据济南市政府第206、207号令,2003年8月1日之后,济南市规划行政处罚权交由市城管执法局行使,旧村(居)改造中的违法建设行为,须由济南市城管执法局依法处理。

  截至今天截稿时,据不完全统计,本报已累计接到读者有关违法旧村改造项目的热线电话达700个。今天上午,本报已就读者反映的情况向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反溃就读者普遍关心的属于城管执法部门职能范围内的问题,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答复。

  据记者实地调查和读者来电反映,10部门25日联合发布通告责令违法旧村改造项目立即停工以来,事实上仍有部分包括已被公开曝光的“十大典型违法项目”在内的违法项目,仍在顶风施工。这位负责人对此解释说,“叫停令”发出后,城管执法部门已全部张贴了通告,要求违法项目必须立即停工。但是,由于部分当事单位对其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制止这种行为的决心和坚定性认识不足、认识不到位,还抱着侥幸心理,对此,执法部门暗中巡视时已全部“记录在案”。

  ■好房子买不起,为啥要对便宜房子“动刀”?

  大量读者来电反映说,现在房价太高,“买正规的商品房实在买不起,这种房子便宜,为啥非得处理它们呢?”

  这位负责人就此分析说,村居违法建设的蔓延带来很多问题,一是严重扰乱了济南市土地和建设管理秩序,严重影响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二是导致大量的土地出让金、城建配套费等城市建设资金流失;三是造成大量耕地和农用地被占用,村居失去可持续发展能力,严重损害了当地居民的整体和长远利益;四是不按规范进行规划、设计、施工、用材,缺少质量和安全监督,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五是不建或少建公共配套设施,不能给购房人办理合法房产手续,严重侵犯消费者利益,埋下了社会不安定的隐患,已引发多起大规模的集体上访事件;六是严重影响了省市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七是由于缺少监督,很容易滋生腐败。

  ■反正自己住,能不能办下房产证“无所谓”?

  “我买这房子就是图便宜,用来自住,既不上市,又不为升值,最后能不能办下房产证不是无所谓吗?”不断有读者来电表达了类似的想法,“最坏还能怎么样?”

  据了解,针对在集体土地上进行开发建设(含旧村改造)并对外销售的问题,1998年国务院《城市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方可用于房地产开发经营。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中规定:农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因此,购买旧村改造的购房人是无法取得房产证的:一是由于开发商违规建设开发,无法办理土地、规划、质检等合法的建设手续,从而使开发商自身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二是根据国家上述有关规定,旧村改造房屋不得对外出售,也使购房人无法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这位负责人表示,现在有很多购房者对“办证不办证”以及所购房子的合法性认识不足。购买了旧村改造房屋后,因无法取得房产证,所购房屋得不到法律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也就无法得到保障。

  ■城管执法部门下一步准备如何“出手”?

  济南市城管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公告发布后,他们迅速就相关事宜作了进一步的周密部署。

  下一步,也就是从本周开始,城管执法部门除了将对通告发布后部分仍顶风施工的在建违法项目进行处罚外,还将逐步采取强制停工措施,必要时强制拆除工程续建部分;将拒不停工的违法项目的有关责任人告知纪检监察部门;将拒不停工的违法旧村改造项目名单告知市经委,按照10部门的通告要求,由经委责成有关部门停止供电;对各开发商的申报情况汇总分类后,及时报市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意见。

  ■整治范围包括仲宫、柳埠等近郊地区吗?

  有不少读者反映,他们本来已准备买或已经在历城区的仲宫、柳埠,工业北路和经十东路等沿线近郊地区购买“旧村改造房”,但不知道这些地区属不属于此次整治的范围。

  这位负责人明确表示,按照10部门的联合部署,此次清理整顿违法旧村改造项目的区域为天桥区、市中区、历下区、历城区、槐荫区等5区和高新区行政范围内的项目,部分读者关注的诸如经十东路和工业北路沿线地区、南部山区的仲宫、柳埠等均属于本次清理整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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