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儿杀死姨父姨妈请求轻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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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7:17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张力 通讯员方 剑磊)只因姨父把摊位的货摆放高了些,挡住了自己的摊位,影响了生意,侄儿鲜小川竟持刀刺死姨父。案发后,姨妈给司法机关写了份请求书,希望法院从轻处罚杀死她丈夫的侄儿鲜小川,而死者的儿子,鲜小川的表弟却向法院申请,要求从重判处凶手。昨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鲜小川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鲜小川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鲜小川今年23岁,是渝中区石板坡的农民。昨日庭审中,被告人鲜小川称,自己的姨父霸道经营,把货放高了,让顾客看不到他店内的商品,严重影响了他的生意,因此发生口角直至打斗。但根据公诉机关所提供的证据和鲜小川的口供来看,鲜小川在动刀时并没有考虑后果,因此认定故意杀人没有疑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