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母亲病愈申请宣告是正常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7:17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张力)五年前,女儿因为母亲的病情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五年后,母亲病情痊愈后,为了行使自己的权利,便向法院申请宣告恢复自己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昨日,记者从渝中区法院获悉,法院已正式受理该案。

  这是我市法院首次受理此类案件。

  2000年3月,家住渝中区的林淋(化名)考虑到母亲的病情,认为母亲无法行使自己的权利,遂向渝中区法院申请宣告其母林玉(化名)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经过审理,2000年4月27日作出判决,宣告林玉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指定林淋为林玉的监护人。

  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要确认某人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此类案件通常需要鉴定部门出具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书后,法院才能认定。

  而经过几年的精心治疗,林玉的病痊愈了,林玉认为自己有自控能力来行使自己的权利。

  今年8月,林玉向渝中区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宣告她恢复自己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渝中区法院立案庭经过审查,认为林玉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目前,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此案,并将于近期开庭审理此案。

  据了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已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恢复或者部分恢复其民事行为能力时,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证实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因已经消除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撤销对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以恢复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另行宣告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