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寄药品须有合法票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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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7:17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高敏)国家公布的43种假药上了邮局禁寄的“黑名单”。记者昨从市邮政局获悉,本月以来,市各邮政营业厅加强了邮寄药品审核。个人邮寄药品时,务必向邮局提供合法购药票据。 “禁寄”的43种药品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假药,如:复方川羚定喘胶囊等。市邮政局公众服务处称,一般来说,个人邮寄假药的几率是非常小的,监管的重点是批
个人邮寄药品时,应当提供合法购药票据,票据上的药品名称与寄出的药品必须一致。邮局建议,在邮寄前,最好到邮政大厅或致电11185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