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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7:37 大众网-齐鲁晚报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

  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妇女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学校在录取学生时,除特殊专业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
的录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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