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献涓:违法录入98份申请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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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7:43 潇湘晨报 | |||||||||
被告人王献涓(男),现年32岁,案发时系岳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技术员,2004年12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7日被逮捕。 4月28日,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献涓犯有滥用职权罪,向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4月至9月,王献涓受科长刘湘建指使,利用其担任技术员的职权,在明知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准异地办理出国护照、且本科又违规收取一定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献涓作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原科长刘湘建指使下进行护照申请的电脑初步录入,且在录入过程中,对没有人口信息的异地人员的申请,运用所学专业知识,采取利用他人人口信息的方法使其顺利通过,使不应当在岳阳地区办理护照的人员在岳阳地区取得护照,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但被告人王献涓实施的行为仅是护照办理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仅起了次要作用,系从犯。被告人王献涓到案后如实供述案件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根据本案事实,可认定被告人王献涓的犯罪情节轻微,可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献涓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 本报记者 王冠华 实习生 苏 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