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王献涓:违法录入98份申请信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7:43 潇湘晨报

  被告人王献涓(男),现年32岁,案发时系岳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技术员,2004年12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7日被逮捕。

  4月28日,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献涓犯有滥用职权罪,向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4月至9月,王献涓受科长刘湘建指使,利用其担任技术员的职权,在明知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准异地办理出国护照、且本科又违规收取一定
数额费用的情况下,仍积极想办法,采取非正常手段,违规办理98份申请护照的电脑初步录入,对其中57份没有人口信息的申请采取避开人口信息网拦截的方法使其顺利通过,并按每本5000元共计收取460000元非法所得进入该科小钱柜,且由其保管,造成违法犯罪人员和有非法移民企图等依法不能出境的人员获得了出国护照。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献涓作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原科长刘湘建指使下进行护照申请的电脑初步录入,且在录入过程中,对没有人口信息的异地人员的申请,运用所学专业知识,采取利用他人人口信息的方法使其顺利通过,使不应当在岳阳地区办理护照的人员在岳阳地区取得护照,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但被告人王献涓实施的行为仅是护照办理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仅起了次要作用,系从犯。被告人王献涓到案后如实供述案件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根据本案事实,可认定被告人王献涓的犯罪情节轻微,可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献涓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

  本报记者 王冠华 实习生 苏 确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