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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必新:执法和稳定不对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7:47 潇湘晨报

  “生效裁判得不到执行,就会给人民群众造成‘判是白判,调是空调’的印象。”江必新指出,执行不到位会极大地贬损司法裁判的价值和权威,人民群众就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寻求非法救济手段,“私力救济”的泛滥势必导致无政府主义的肆虐和社会秩序的瓦解。

  江必新反对把执法和稳定对立起来。“执行工作必须为社会稳定服务,但绝不能把执行法院的生效裁判同维护稳定对立起来。我们完全可以说,确保生效裁判的执行,是维护社
会稳定的必要条件和必要措施。我们不能为一时的稳定、局部的稳定而牺牲长期的稳定和全局的稳定。”

  本报记者 黄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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