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侧重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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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7:48 潇湘晨报 | |||||||||||
李江指出,到今年6月,全省法院仍有未结执行案件近6万件,由于执行不到位引发涉诉上访的占上访总数的30%。“执行难”已经成了全社会关注的问题。因此,省委政法委决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重大执行事宜,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职能作
联席会议决定,由李江担任召集人,成员由省委政法委、省纪委、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内司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政协法制群团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稳定办、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监察厅、省建设厅、省银监局、省国土资源厅、省工商局、省证监会等相关单位组成。各地都要按照省里的模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许云昭表示,这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各级政府应带头依法行政,带头支持法院依法执行,同时,在这次活动中,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 江必新公布了省高院关于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实施方案,提出这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要达到的目标是,用半年时间执结执行积案1.5万件,每个基层法院要求执结积案120件以上,每个中院要执结积案30件以上。同时,以清理积案为突破口,解决执行乱和执行不作为等问题,促进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对于各级法院的日常执行工作,他也提出了目标:案件期限内执结率要达到80%以上,年度净执结率达到50%以上,执行标的额达到50%以上,中止执行率要低于20%。黄志杰雷平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