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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摊点卖食品 无证经营占多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8:04 东方网-文汇报

  我家附近的集贸市场及附近的小路上有不少售卖熟食及点心的摊点,因为其价格较便宜,所以这些摊点生意还不错,但其卫生状况让人担忧,有些熟食摊点甚至设在垃圾堆、污水坑旁边,有些边上干脆就是宰杀家禽的场所,如此环境下食品很容易受污染,而且这些摊点十有八九是无证经营的,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强管理,保证市民的饮食安全。

  读者余芝

  记者调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的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餐饮业经营者、食堂、食品销售、食品现制现售等经营者,应当取得《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许可证分为两类:一种是《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临时)》,发放对象为街头设摊或者临时从事食品经营的食品经营者;另一种是《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对象为(临时)以外的其他食品经营者。

  食监局区、县分局负责辖区内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工作,需要领证者应根据所经营的食品范围,主动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所在地的区、县分局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四年,《(临时)许可证》最长有效期限为六个月,如需申请延续的,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读者反映的现象目前比较普遍,还需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对街头食品经营摊点的监督管理,尤其是查证管理,规范其食品的安全经营,保证市民健康;市民也应主动参与监督,不买无证经营摊点的食品。

  本报记者吴曼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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