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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节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8:44 沈阳今报

  梅广

  背景事件

  血检、尿检、肝功能化验、X光胸片、彩超……相同的患者、同样的病情,在这家医院做的检查,到了另一家医院却“不好使”。患者只好在另一医院就诊时再掏腰包、重新检查
一次,这些重复检查的费用无疑增加了患者的负担。而这种重复检查,几乎成了一种变相的“浪费”。近日,郑州市卫生部门推出诸多举措,其中一条是:全市医院间互认医检结果。详见2版解读

  实行医院间检查结果互认,病人省去了重复检查之累,还可以节约一笔不菲的检查费用,这是减轻病人负担的务实之举。但它同时又带来一个新的问题:由于各医院间在医疗设备配置、医护人员素质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检查结果不可能做到整齐划一。尤其是相对于较为复杂的疑难病症,即便同一家医院同一科的医生,也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

  这样,如果出现不准确甚至不正确的检查结果,而另一家医院依据这个错误的检查结果对病人进行治疗、处置,由此产生的医疗事故,其责任如何划分?病人的损失由谁来负责赔偿?

  在医院,依照别人的诊断作“顺水推舟”的治疗,这类事情并不是没有可能。

  今年3月,南京就出现这样一例“专家级”的误诊:城西医院一名专家教授,亲自给一名胃病患者检查,胃镜结果得出患者胃部两处息肉,要进行手术治疗。由于费用的原因,患者选择了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就在患者被推进手术室时,同样是著名专家、全军系统最权威的主刀教授对病情报告单产生疑惑,要求对病人重新检查,结果发现患者胃部根本没有什么息肉。

  对于医院来说,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固然重要,但其基本前提是首先要保证病人的健康和安全。同时,互认医检结果,也必须建立在“确认”的基础上,如果不经确认而去轻易地“互认”,也可能好事办成坏事,给病人在经济上、肉体上、精神上造成更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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