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关于整治城市出租汽车违法违规经营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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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8:51 龙虎网 | |||||||||
为维护客运市场秩序,确保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优良,保障公共利益和乘客、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根据《南京市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城市出租汽车违法违规经营进行专项整治,经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特通告如下:1.严禁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乘客、宰客、故意绕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中断服务,以及遮挡、故意污损车辆号牌等违规经营行为。2.凡车容不整洁,车内卫生“脏、乱、差”的出租汽车,一律不得上路从事营运。3.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遵守行业规范,仪容
南京市市政公用局 南京市公安局 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来源:南京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