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话题:别把低俗当“卖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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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9:0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据央视8月27日报道,来自全国各地37家电台、电视台的近200名播音员、主持人,近日在北京共同签署了《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自律公约》,倡导行业自律之风。《自律公约》从主持人、播音员的定位、历史使命、语言规范以及形象、着装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以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树立健康形象,共同抵制低俗之风。 时下,一些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的形象和风格,确实越来越大众、通俗、平易,但有
广播电视对社会公众,尤其是青少年的审美情趣、价值观念有着很大的导向作用。当主持人作为媒体的形象性代表出现时,其举止谈吐、好恶取舍就已经不是个人行为,而是在某种程度上演变为社会价值标准和审美情趣的象征,对在全社会形成健康、良好的文化氛围具有一定的引导作用。因而,在我看来,主持人有必要自觉承担起维护自身形象的责任和义务,应该对自身形象于社会造成的影响有所顾忌,言谈举止理应遵从公众大致认同的标准,不可太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一个主持人如果不注意自身的言行举止,损害的将不仅是自身的形象,更有可能累及媒体在公众中的印象。 现在全国各地200名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共同签署了《自律公约》,向抵制低俗迈出了积极的一步,这一做法值得肯定。但我担心,抵制低俗之风单靠主持人的自律是不够的。因此我们更期待有制度的跟进,用制度来规范主持人的“角色定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