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专项治理“男多女少”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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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9:00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继省人大前不久立法防止“男多女少”问题后,江苏省政府昨日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建立群众举报制度,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等行为。 性别鉴定至少三名专家审核 除了对怀孕妇女进行孕前监测、孕期保健、孕后随访,胎儿的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同样要加大管理,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通知》规定,夫妻
记者还了解到,江苏正在研究制定有利于女孩和只生育一个女孩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在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地区可对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夫妻适当提高奖励扶助标准。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优先救助只生育一个女孩的贫困家庭。有条件的地方要优先为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家庭办理农村低保和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并可适当提高标准。 严查瞒报女婴死亡的行为 此次专项治理各级统计、人口计生、卫生部门将通过多种途径对出生、引产、死产婴儿进行统计报告,认真掌握母婴、手术单位、医护人员,特别是对分胎次、分性别出生、引产、死产婴儿的有关情况,做到发生一例、登记一例。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每半年向同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通报新生儿总数和性别比情况,严肃查处谎报、瞒报女婴出生和新生儿死亡的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新闻链接:严控人口数量、努力提高人口素质的“人口大省”江苏省,在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阶段后,近年来出生人口性别比出现了一定的失衡现象: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江苏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6.51:100,高于正常值且呈继续升高趋势。为了从源头上解决“选择性堕胎”现象抬头的问题,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的地方性立法,力图依法解决日趋严重的“男多女少”问题。 作者:刘颖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