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答案雷同成绩无效三考生状告司法部一审被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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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9:05 每日新报 | |||||||||
《广州日报》供本报专稿来自吉林省白山市的武某、曹某、孙某,参加了2004年的国家司法考试,但是由于他们的试题答案和其他30人的试题答案有95%雷同,被确认当年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考试。因不服司法部决定,三人分别将司法部告上法庭。案件昨天在北京二中院一审审结,法院分别驳回了三人的诉讼请求。 北京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有关规定“国家司法考试由司法部负责实施”“应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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