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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治污难题要多管齐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9:07 解放日报

  被市环保局要求限期治理的上海幸福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仍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将接受处罚。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市环保局关于本市工业园区污水治理打算及2004年17家限期治理企业整改情况的汇报。据悉,目前已有9家企业限期治理期满,其中3家搬迁和关闭,4家完成限期治理,1家还在核查过程中。与会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为工业污水治理中的“难题”献计献策。

  整改期间变本加厉

  代表建议:法规应有相应处罚措施根据《上海市水污染源限期治理管理暂行办法》,限期治理期间,企业需采取减产、停产等有效措施,使污水达到规定的排放要求。然而,根据今年1至5月的监测数据,17家限期治理企业中,仍有10家企业污水超标排放,一些企业污水排放浓度高于限期治理前的浓度,还有一些企业不但没有减产或停产,反而增产。

  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依照目前的法律法规,环保部门只能对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予以罚款、停业或者关闭等处罚,而对于限期治理期间的企业无能为力。

  一些市人大代表提出,目前本市正在修订环境保护条例,应该对限期治理期间企业的行为设置相应的条款,为环保执法提供法规支持。

  治污设备闲置不用

  代表建议:应对企业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李志强曾到一家限期治理企业调研,发现这个企业并非缺乏污水处理装置,而是一直闲置不用。原来,这个装置运转一年要花费约600万元,大大提高了生产成本。

  徐雪峰代表提出:目前一些企业不惜污染环境换取经济利益,政府对于积极治污以致增加成本的企业应该给予资金和政策等支持,解决企业的后顾之忧,否则,还会有企业会不惜“以身试法”。

  还有一些代表提出,企业一家一户的治理成本很大,应该推广在一定区域内集中收集、集中处理的办法。

  末端治理代价极大

  代表建议:变“亡羊补牢”为前期管理代表们注意到,面对环保执法,一些企业不断搬迁,造成很大的浪费。他们提出,末端治理代价极大,应该变“亡羊补牢”为前期管理。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姜燮富注意到,本市78家保留工业区除了35家工业区有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其它工业区污水基础设施建设都存在问题,其中无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的有19家。他认为,环境设施应该与工业区同步规划、设计、建造。

  潘士华等代表提出,那些污染高、效益低的企业和环保设施极差的工业区一旦“上马”后患无穷,应该在建造之前就做好规划,筑好环境“门槛”。对于政府部门不作为或者违规审批,应该进行问责。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王志一注意到,区与区交界之处的河道水质特别不稳定。他说,政府监管应注意各部门、各区域之间的交接,不能出现“缝隙”。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伦贤参加会议。

  本报记者 周文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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