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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雷同三考生状告司法部一审被驳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9:17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来自吉林省白山市的武某、曹某、孙某,参加了2004年的国家司法考试,但是由于他们的试题答案和其他30人的试题答案竟有95%雷同,被确认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因为不服司法部决定,三人分别将司法部告上法庭。案件昨天在北京二中院一审审结,法院分别驳回了三人诉讼请求。

  三考生状告司法部

  去年12月9日,参加完当年司法考试的孙振国到白山市司法局咨询考试成绩,被告知因其第一试卷《法理》与11名考生试卷95%雷同,不但当年成绩无效,而且两年内不得参加司法考试。

  孙振国认为,司法机关没有证据证明他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仅仅根据试卷雷同就作出取消他考试成绩和考试资格是没有依据的。

  去年12月22日,孙振国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司法部对其作出的处罚决定。之后,又有两名吉林白山考生提起同样的诉讼。

  诉讼要求全部被驳

  二中院审理认为,司法部根据评卷机构认定孙振国等三人与他人试卷答案主要错点一致,属于答案雷同,并依照《司法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规定,分别作出确认三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的决定没有错误,应该得到支持。

  孙振国等三人还分别要求法院撤销司法部对他们作出两年内不得参加司法考试的决定,但他们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能证明此项处罚的存在,司法部也否认作出上述处罚。因此,法院无法支持他们的诉讼要求。司法部的代理人解释,该项处罚决定是由吉林省司法厅作出的。

  另外,三人还要求司法部给出他们2004年司法考试实际成绩,因为没有法律依据,此项诉讼请求也没有获得法院支持。三人要求赔偿的请求也同时被驳回。

  孙振国昨天通过记者得知这一判决结果后,表示自己将会上诉。他称自己没有作弊行为,只凭试卷雷同不能认定自己违纪。

  《新京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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