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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不到工资杀雇主一审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9:40 海峡都市报

  N郭婕/春迎/友直

  本报讯 因追索工资未果,而残忍地杀害雇主周某的常开勇,日前被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法院查明,去年3月间,常开勇受雇于周某,在泰宁县龙安乡角溪村为其采松脂油,双
方约定每月工资500元。

  至2004年9月,周某只给了常开勇110元工资。2004年9月13日凌晨4时许,常开勇见周出门,即携带一把水果刀和一把采脂刀追赶,再次讨要工资被拒后,用水果刀和采脂刀朝周身上连续捅刺,周倒地身亡。A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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