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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立规保护出租车行业 的哥每月将节省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09:43 龙虎网

  【龙虎网讯】近期燃油价格持续上涨,为保护出租汽车行业,昨日,江苏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除了规定出租车不得随意“扩容”、倒卖经营权外,还对出租车客运附加费和营业点“包月”费作出取消规定。据悉,如此一来,相当多的出租车司机每月能节省500元左右的“开销”。

  南京主城要增出租车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编制出租汽车行业规划,未编制出租汽车行业规划的地方,一律不得新增出租汽车。县(市)出租汽车行业规划,由省辖市主管部门组织审查,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省辖市出租汽车行业规划,由省建设厅会同省有关部门组织审查,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同时,还要完善出租汽车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出租汽车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的有关规定,建立良好的出租汽车运营秩序和环境。

  据客运行业权威人士透露,按规定“未编制出租汽车行业规划的地方,一律不得新增出租汽车”,但是南京市出租车扩容的调研报告、规划审批等已经进入实际操作阶段,根据规划“十运会前后,南京市出租车数量肯定会有所增加,而且可以肯定的是,出租车扩容是在主城区,目前扩容工作已经全部进入状态”。

  客运附加费今年取消

  各级各部门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对涉及出租汽车的安全检验、综合性能检测、尾气检测、计价器检测的次数、内容、收费标准等,要作出明确规定并向社会公布,防止重复检验(测)和收费。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严禁向出租汽车企业和司机收取运输管理费、客运管理费等业已取消的费用。对在城区运营的出租汽车不得收取客运附加费。暂停收取所有出租汽车2005年客运附加费,明年是否收取另行研究确定。据悉,一辆出租车每月的客运附加费为96元左右,对部分出租司机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减负”。

  不得向司机转嫁风险

  为了严格规范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管理,通知要求,未经省政府批准,各地一律不得实行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转让。已经实行有偿出让、转让的,在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经营权出让数量、金额、期限、审批程序、出让金用途以及经营权转让、权属关系等进行全面整顿和规范。进一步完善登记、评估、公证等管理制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下转让和倒卖经营权。坚决制止企业利用出租汽车经营权“挂靠”车辆、一次性“买断”等方式,向司机转嫁投资经营风险。

  营业点不能“包月”了

  各地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及时了解企业、司机的运营成本和收益状况,建立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机制。价格主管部门要根据市场供求、出租汽车企业和司机成本收益状况以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考虑因近期燃油价格上涨增加运营成本的情况,对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计价结构等适时进行调整。加强对出租汽车营业站(点)的建设与管理,完善道路网络,增加营业设施确保在机场、车站、码头、景点、宾馆、商场等客流集散地按规定设立出租汽车营业站,并免费向出租汽车开放。

  据透露,目前进入南京市飞机场、长途汽车东站这两大窗口地区的出租车辆,实行的都是“包月制”,也就是说出租车辆如果想进入这些地区带客,每月必须交纳400元左右,造成了少数车辆在这些窗口地区的垄断。而像一些星级宾馆也不是对所有的出租车辆开放,能够进入的车辆大多有协议在先,高档车辆在优先考虑之列。南京市客运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认为“进入星级宾馆的车辆,可以以出租车辆的车容车貌和服务为条件”,而不是协议“只允许某些出租企业的车辆进入,这会造成多数车辆享受不到平等待遇。窗口地区、星级宾馆等要全部打开,面向全部出租车辆开放,不能让某一家企业或者某些出租车辆垄断”。

  该负责人还表示,在目前油价上涨压力下,除了公共窗口地区应该面向所有出租车辆开放,给出租司机减负增收外,南京市单行线为什么不对出租车开禁呢?“早晚高峰期间,市民为什么打不到出租车?路堵是一方面的原因,不少司机因为听到路堵的信息后,都绕行了;再有一个原因就是单行线,目前的单行线只有公交车辆可以通行,同样属于公共交通的出租车却不能进入,就带来两大‘硬伤’,乘客要为绕路多付钱,而出租司机因绕路增加耗油,营运成本随之上升。单行线如对出租车开禁,在给出租司机减负的同时,还可给乘客以方便”。(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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