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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用水10月起涨5角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10:0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在继去年价格上调0.45元后,今年10月1日起,我市自来水价格第二次进行调整,生活用水由每立方米1.95元调至2.45元。据透露,明年我市水价还将计划第三次上调。

  昨日下午,市政府公布具体的调整标准和幅度为:用户平均负担额每立方米由2004年的2.35元调至3.00元,每立方米提高0.65元,提价幅度为27.7%,其中:黑河水利供水价格提高0.20元,自来水输配水价格提高0.15元,政府性收费中水资源费提高0.10元,污水处理
费平均提高0.20元,从10月1日起执行(具体分类用户最终负担额价格见下表)。

  调整方案经过听证

  调整后价格的执行范围是指城郊6区由市自来水公司供水的用户,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借机扩大范围或搭车涨价。市及城郊6区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专项检查,对随意提价的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切实维护用水户的合法权益。

  据市物价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2003年,省计委等七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城市供水价格改革的指导意见》,要从2003年起分三步走,用3年时间将城市水价提高到合理水平。我市在经专家、学者论证会、听证会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市的调整方案。去年5月起,我市走出第一步,生活用水价格上调0.45元,此次上调为第二步,预计明年还将第三次上调。

  每户月增支出6元

  自来水价格上调后,广大老百姓能承受吗?昨日,市政府有关部门细细算了这笔账,此外,本次调价已充分考虑到了低收入家庭生活,从年初起就对低保家庭每人增加保障金10元~30元。

  据了解,2004年西安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544元。目前,我市居民户均月用水量为12立方米以内,每户以3口人计算,2004年水费支出占当年居民家庭收入的1.1%。居民生活用水水价调整后,每户每月增加支出6.00元。假设月户均用水量不变,水费支出约占年居民家庭收入的1.3%,低于建设部规定的不超过2.5%的标准。这个水价标准对一般城市家庭来说是能承受的。

  同时,考虑到水价提高对低收入户生活的影响因素,市政府已从今年1月1日起对低保家庭每人增加保障金10元~30元,以弥补这部分群众因水价提高而增加的支出。用户类别原价格(元/立方米) 调整后价格 (元/立方米) 提高金额(元) 调价幅度 生活用水 1.95 2.45 0.5025.6%工业用水2.25 2.90 0.65 28.9%行政事业用水2.55 3.25 0.70 27.5%经营服务用水2.953.65 0.7023.7%特种行业用水6.5014.007.50115.4%

  注:特种行业是指:车辆冲洗业,美容美发业,桑拿、冲浪、浴足等洗浴业,酒吧、茶秀、歌舞厅、室内游泳、水上游乐等休闲娱乐业。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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