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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用地不得挪作他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10:0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瑾实习生申美)“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必须按照规划同时埋设地下管线或预埋套管等设施”、“公园、绿地、广场、道路、体育场、影剧院、停车场及其他公共用地,不得挪作他用”……城市规划是城市发展的龙头,昨日,正在进行的西安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对《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进行审议。

  规划停车场用地不得挪作他用

  为了避免建设单位长时间“占地”不建给城市形象带来的负面影响,此次修订草案中明确规定:“建设用地单位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应当在一年内办结用地手续,因特殊原因未办结的,可以申请延期半年。逾期未办结的,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为了保障市民的生活质量,修订草案中指出:“城市规划区内已建成或者规划的公园、绿地、广场、道路、体育场、影剧院、停车场及其他公共用地,必须按规划予以保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范围,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插建建设项目。”

  建设大型公用建筑要报送交通分析

  大型的公用事业建筑涉及每位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此次修订草案中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申请新建、扩建、改建、翻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持建设用地证件、设计文件等,办理建设工程许可手续。大型公用事业建筑工程申报时,应当同时报送交通分析、环境评价报告等文件。”“新建大型公用事业建筑工程,必须设置地下人防工程、公共厕所、停车场和人流集散地等配套设施,并同时定点、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高层建筑间距要考虑日照

  如今,城市里的高楼越来越多,如何保障居住的品质?修订草案中要求:“新建多层住宅平行布置的建筑间距,应不小于前部或南部建筑高度的1∶1.35,并列建筑之间应不小于6米;高层及不规则多层分布的建筑间距以综合日照分析确定,并应符合消防的要求。”“建设住宅小区,必须对市政基础设施、文化体育设施、教育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和人防设施统一规划,统一投资,同步建设”。

  老百姓拥有“查询”权利

  一块土地或一条道路的规划,关系到每个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此次修正案中明确老百姓的“查询”权利,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涉及其相关利益的规划有权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询”。“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公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规划平面图和立面图等”。此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和投诉制度,受理对违反城市规划管理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举报人、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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