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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也受恐怖主义威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10:0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据新华社电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国际恐怖主义”专题中方主席、公安部反恐局副局长赵永琛29日说,从近期发生的一系列恐怖事件看,恐怖主义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不断发生,危害后果非常严重。

  赵永琛说,中国同样面临着恐怖主义的现实威胁和长期的潜在威胁。从近10年的情况看,中国面临的恐怖主义威胁主要来自境内外的“东突”恐怖势力和国际恐怖组织、恐怖分
子等进行的各种恐怖活动。

  赵永琛说,对此,中国坚持立足预防,主动出击,高效处置,加强国际反恐合作的原则,从政治、经济、立法、执法、行政等各个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其中,赵永琛着重介绍了中国的反恐立法工作。他说,1997年,中国全国人大修改刑法时,把中国加入或缔结的有关惩治犯罪的国际条约纳入了适用范围。中国已经加入了13部反恐国际公约之中的10部,签署了其中的两部,并积极参与国际反恐立法进程,推动国际反恐怖主义法律体系的建立。

  针对“9·11”事件后的形势发展要求,2001年12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对刑法作了补充修改,将许多恐怖行为列为刑事犯罪,增加了若干与恐怖犯罪相关的新罪名,加重了刑罚处罚的幅度。这些,为预防、打击和制止各种恐怖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证。

  同时,为有助于更好地预防和惩处恐怖主义,中国积极主张开展国际反恐合作。在全球反恐合作领域,中国坚持主张反恐要遵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原则,倡导新型安全观,支持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一系列反恐决议,积极参与联合国创制反恐法制进程,对于中国已经加入的反恐国际公约,中国都认真履行条约义务,开展各项工作;在区域性合作方面,中国加强与地区性国际组织的反恐合作;在双边合作领域,中国不仅加强和一些大国的反恐合作,还加强了与中亚、东南亚等地区有关国家执法部门的反恐、执法的交流与合作,包括订立双边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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