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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告首都机场败诉 法官称提出的质疑有合理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10:02 桂龙新闻网

  北京律师胡凤滨状告机场高速路300米也收10元钱不合理而遭遇败诉,他的行为引起了律师界的关注。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向北京市交通委、市发改委及被告首都高速公路发展公司发出三份司法建议。希望相关部门在高速路收费上研究收费站设置以及收费标准上更加公开、合法。

  记者在三份司法建议函中看到,法院建议市交通委、市发改委综合考虑收费公路经营
者、使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注意收费站设置的合理性,使收费站设置方案的制定、审批更加公开、公正、透明。建议市发改委对高速公路收费单位的收费和经营情况建立公示制度。建议首都高速公路发展公司对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对本案涉及的杨林收费站收费方案的合理性予以研究改进。朝阳法院主管宣传工作的负责人张雯说,法院没有敦促、要求有关单位整改的权利,但希望这三家单位认真研究,及时整改,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函复法院,促进各方面工作更加合法。

  张雯告诉记者,法院在确认首都高速公路发展公司收费行为合法有效的同时,认为原告对首发公司收费方案的质疑也确实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为此,朝阳法院分别向市交通委、市发改委和首都高速公路发展公司发出司法建议。

  来源:

  北京晨报 选稿:见习编辑叶焱焱 作者: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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